(一)運動健將和武術(shù)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區(qū)、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chǎn)(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shù)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業(yè)單位(位于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chǎn)(工作)者。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9.戶籍在我省原貧困縣考生。
石家莊:行唐縣、靈壽縣、贊皇縣、平山縣
秦皇島:青龍滿族自治縣
邯 鄲:大名縣、魏縣、廣平縣、館陶縣、雞澤縣、肥鄉(xiāng)區(qū)
邢 臺:廣宗縣、臨城縣、巨鹿縣、新河縣、平鄉(xiāng)縣、威縣、內(nèi)丘縣、臨西縣、南和區(qū)、任澤區(qū)
保 定:阜平縣、唐縣、淶源縣、順平縣、博野縣、易縣、曲陽縣、淶水縣、望都縣
張家口:張北縣、康??h、沽源縣、尚義縣、蔚縣、陽原縣、懷安縣、萬全區(qū)、赤城縣、崇禮區(qū)、涿鹿縣
承 德:平泉市、灤平縣、隆化縣、豐寧滿族自治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興隆縣、承德縣
滄 州:海興縣、鹽山縣、南皮縣、獻縣、孟村回族自治縣、東光縣、吳橋縣
衡 水:武邑縣、武強縣、饒陽縣、阜城縣、故城縣、棗強縣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
2.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
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shù)不得累計,只選其最高分數(shù)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