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的設置管理,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備案工作,本文分享了2023年安徽省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程序和時間,僅供大家參考。
一、主辦高校組織自審
高校對擬設置的校外教學點及開設的相應專業(yè)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核查擬設點單位的背景、資質,并進行實地考察,完成所屬校外教學點的審查,提出審查意見,經學校黨(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議、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通過安徽省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管理平臺”)提交備案材料(詳見附件1)。
備案材料包括:
(1)備案表(見附件2);
(2)設置校外教學點及開設相應專業(yè)的必要性、可行性論證材料;
(3)校黨(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會議紀要;
(4)公示及問題處理相關材料;
(5)擬設點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為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證(滿三年)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
(6)擬設點單位承諾書;
(7)高校與設點單位簽署的設點協(xié)議;
(8)擬設校外教學點的管理方案和辦學風險應急預案;
(9)其他必要的材料等。
二、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組織初審
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要結合高校審查結果,會同主辦高校對轄區(qū)內的校外教學點進行全面審核并確定初審結果,于12月底前在備案表提出初審意見(需加蓋公章),并分別上傳省管理平臺,紙質版快遞至繼續(xù)教育網絡園區(qū)匯總報省教育廳。
初審意見分“同意設立”、“不同意設立”。對于“不同意設立”分為兩種情況處理,一是有在校生的原教學點,由主辦高校指導原合作單位做好已有在校生教學支持服務工作;二是沒有在校生的教學點,直接撤銷。
三、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議
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各市、省直縣(市)教育局以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報送的初審結果進行評議復審。
四、主辦高校進行最終提交
復審意見為“同意設立”的高校在全國高等繼續(xù)教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平臺(以下簡稱“教育部管理平臺”)填報有關教學點信息。
此外,地方高校跨省設置校外教學點需提前取得高校所在地省教育廳同意意見(在備案表簽署)和相關部門證明材料(承接對口幫扶、行業(yè)緊缺人才培養(yǎng)任務的委托函等或列入“雙一流”建設的證明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