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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費標準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你委《關于申請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費標準的函》(滬教委財〔2020〕103號)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同意市教育考試院在組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時收取的報考費標準由45元/科·次調整為65元/科·次。

二、上述收費統(tǒng)一納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執(zhí)收時應按規(guī)定使用財政票據,收入按照規(guī)定繳入財政專戶。市教育考試院應及時到市財政部門辦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和票據購買證》收費事項與票據變更手續(xù)。

三、市教育考試院應做好收費信息公示工作,及時報送年度收支狀況,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以及價格、教育、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同時,要按比例穩(wěn)定對主考高校的支持和投入,確保自考工作有序進行。

上述調整后的收費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上海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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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階段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2、當前學歷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3、提升學歷目標

工作就業(yè)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4、意向學習方式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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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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