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
為認真總結湖南開放大學辦學體系各學習中心一年來的辦學成績,促進學習中心的健康發(fā)展與轉型升級,夯實湖南開放大學辦學基礎,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度優(yōu)秀學習中心評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經國家開放大學批準辦學的具有正式建制的學習中心。
二、評選程序
評選程序按學習中心申報(申報表見附件1),學習中心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分校初評、打分和推薦,省校最后評定的流程進行。每個分校最多推薦2家參評單位。
三、評選內容與材料提交
(一)年度辦學綜合匯報
各參評單位根據年度考核指標體系撰寫相關參評材料,字數不少于1000字,由分校統(tǒng)一報送至省校(包括紙質稿與電子稿,紙質稿加蓋單位公章)。材料重點說明:辦學總體情況介紹(包括學習中心教學、技術與管理隊伍建設措施與現(xiàn)狀);網絡教學資源應用情況;2022年招生情況與在籍生情況,教學管理與考試組織情況與效果等;2022年辦學取得的顯著成績、主要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2022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二)學習中心年度考核指標體系評分表
考評得分由分校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指標體系對佐證材料進行審核評定(見附件2),并由分校統(tǒng)一報送至省校(包括材料電子稿和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稿PDF掃描件)。
四、評選時間
2022年12月31日前,各分校將參評學習中心申報材料統(tǒng)一報送至省校發(fā)展規(guī)劃與系統(tǒng)建設處。省校將于2023年1月10前完成相關評選工作。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員:李桂平
聯(lián)系電話:13348674856
附件:1.2022年度優(yōu)秀學習中心申報表
2.2022年度學習中心考核指標體系評分表
206.附件1-2.doc
湖南開放大學
2022年12月15日